根据我校艺术类《招生章程》,美术学院各专业分数线的确定原则如下:
根据专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队,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1:5的比例发放文考证。
1.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油画)、艺术设计(装潢、环境艺术)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素描50%+色彩50%。
2.绘画(中国画)、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素描40%+色彩40%+速写20%。
根据以上原则,划定各专业分数线为:
1.绘画(国画):最高分89.13,最低分79.6;
2.绘画(油画):最高分88.34,最低分81.84;
3.美术学(美术教育):最高分82,最低分69.67;
4.艺术设计(装潢):最高分86.67,最低分77.5;
5.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最高分91.01,最低分75.2;
6.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最高分93,最低分75。
请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报名时未提交省报名号(省专业准考号)的文考考生尽快以书信、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向我办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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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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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