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院2006年艺术类各专业专业课考试成绩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输入本人所在省(区)艺术类报考证号(即本人参加高考报名的序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成绩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考生请用我院发给的艺术类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成绩查询),凡无成绩者,一般为缺考和作弊考生。我院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分数线如下:
陕西省:
音乐学、音乐教育合格线为58.1分,美术学、艺术设计、美术教育合格线为130分,学前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专科)、艺术教育专业合格线为116.3,舞蹈学专业合格线为59.3分。
山东省:
美术学、艺术设计、美术教育专业合格线为131分,音乐学、音乐教育合格线为60.3分,学前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专科)、艺术教育美术类合格线为120分,学前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专科)、艺术教育音乐类合格线为62.5分,舞蹈学专业合格线为62分。
江苏省:
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合格线为164分,音乐学专业合格线为76分,学期教育美术类合格线为147分,学前教育音乐类合格线为68分。
湖北省:
音乐学合格线为76.1分,舞蹈学专业合格线为48分,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合格线为156分。
湖南省:
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合格线为143分,音乐学专业合格线为79.1分,舞蹈学专业合格线为76分,学前教育美术类合格线为118分,学前教育音乐类合格线为64.7分。
江西省:
音乐学合格线为63.1分,舞蹈学专业合格线为75分,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合格线为137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
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合格线为145分,音乐学合格线为72.2分。
广东省:
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合格线为134分,音乐学合格线为69.6分。
内蒙古自治区:
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合格线为159分,音乐学专业合格线为69.9分,学前教育美术类合格线为130分,学期教育音乐类合格线为56.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