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考生,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 全国招生计划 | 考试科目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 60人 | 外省考生: 素描(100分)、速写(50分)、色彩(100分) 湖北考生:省联考+学校单独设计考试 |
艺术设计(资讯艺术设计) | 50人 | |
艺术设计(数字动画设计) | 50人 | |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珠宝首饰设计方向) | 50人 | |
音乐学 | 80人 | 按照不同类别考查,详见2007年艺术招生简章。 |
考点及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 考试类别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河南 | 美术 | 郑州铁六中 | ||
音乐 | 河南二十四中学 | |||
广西 | 美术/音乐 | 广西南宁五中 | ||
湖南 | 美术/音乐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
山西 | 美术 | 太原科技大学艺术系 | ||
河北 | 美术 | 河北石家庄学院 | ||
江西 | 美术/音乐 | 江西蓝天学院 | ||
山东 | 美术 | 山东潍坊招生办 | ||
安徽 | 美术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
浙江 | 美术 | 杭州师范学院 | ||
江苏 | 美术 | 江苏无锡湖滨中学 | ||
广东 | 美术/音乐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
内蒙 | 美术 | 内蒙古师范大学 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 | ||
湖北 | 美术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
音乐 |
| 初试报名 | 初试 | |
复试报名 | 复试 笔试时间见现场复试公告 |
说明:1、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艺术专业联考成绩有统一要求,则考生还必须达到相应要求。
2、考生应按其来源省参加我校在各省指定考点的考试,原则上不允许跨省考试。
我校设有考点的外省考生,若确因时间冲突需要在我校设立的其他考点考试的,可报名考试;
我校未设立考点的外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跨省考试,若考生坚持报考我校,经考生来源省省级招办许可,可到我校参加湖北省考点的测试。
3、凡取得武汉音乐学院和华中师范大学音乐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省级艺术考试报名登记表和上述院校复试资格证明直接参加我校音乐专业的复试。
4、具体考试安排和考试内容以我校2007年招生章程为准。
相关链接:美术高考试卷 美术特长生 美术考试交流经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