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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所院校在江苏设8个艺考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31   作者:admin


  扬州新闻网讯(记者 陈洁文)记者近日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明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苏省设8个考点单位,只接受教育部规定有资格举行艺术专业“校考”的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设点考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可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在我省设点考试院校未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点单位、而在省内其他单位设点进行的专业考试,江苏省一律不承认其考试成绩。

  未在江苏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专业考试,须通过江苏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系统于招生当年1月20日前将专业考试信息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提供招生简章。

  另外,设点考试院校专业考试应在招生当年1月底开始,3月20日前结束。

  招生院校应于当年4月15日前,按江苏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系统的要求,将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相关信息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的专业考试成绩由院校自行评定,同时告知考生可不需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办理。

  根据教育部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凡有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绘画专业(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专业(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在江苏省招生的高校,除校考外,同时要向考生说明必须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合格线将在发布考生的省统考成绩时划定并公布),方能按招生高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成绩合格线限制。

  最后提醒考生,未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擅自对江苏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考试的招生院校,其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未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专业合格考生,在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不予投档。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参照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8所院校名单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江苏省考点设置单位

  1、江苏教育学院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联系老师:王建宏 

  联系电话:025-83758136;025-83758137

  2、南京市宁海中学

  地址:南京市宁海路39号

  联系老师:谈雅萍 陈兆银

  联系电话:025-83237302;025-83237310;025-83733853

  3、南京市三十九中学

  地址:南京市下关区新民路150号

  联系老师:谢德余

  联系电话:025-58836631

  4、无锡市湖滨中学

  地址:无锡市建业路17号

  联系老师:杨中兴

  联系电话:0510-82810954

  5、苏州市第六中学

  地址:苏州市东北街132号

  联系老师:巴瑶

  联系电话:0512-67281437

  6、徐州矿务集团一中

  地址:徐州市西关煤建三街6号

  联系老师:姚先耕

  联系电话:0516-85754027

  7、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33号

  联系老师:程淮萍

  联系电话:0517-83655113;0517-86091622

  8、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22号

  联系老师:徐社华

  联系电话:0513-83549318;0513-8709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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