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舞蹈学院2008年招生
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我院作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的有关规定,实施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结合今年我院各专业的考生成绩,将我院2008年各专业的招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如下:
专业 | 方向 | 最低录取控制线 | 说明 |
表演 | (芭蕾舞表演方向) (中国古典舞表演方向)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方向) | 210分 | (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 高考成绩增加20分) |
表演 | (芭蕾舞表教合一方向) (中国古典舞表教合一方向)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教合一方向) (国际标准舞方向) | 230分 | |
表演 | (音乐剧方向) | 260分 | |
表演 | (服饰表演方向) | 240分 | |
舞蹈编导 | (中国舞编导方向) (现代舞编导方向) | 260分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舞台美术设计方向) | 350分 | (专业校考成绩前3名者 高考成绩增加25分)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舞台服装设计方向) | 320分 | |
舞蹈学 | (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 | 400分 | (英语≥85分,英语+语文≥180分) |
舞蹈编导 | (电视舞蹈方向) | 380分 | (英语≥70分,英语+语文≥160分) |
公共事业管理 | (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方向) | 430分 | (英语≥95分,英语+语文≥190分) |
特别说明:
针对广东、江苏高考科目及分值,按以下折算公式确定各专业分数线:
我院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高考总分(750分)
北京舞蹈学院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