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秋季毕业的省内所有专科(高职)以上层次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以及2009年春季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均是此次采集对象。
省教育厅规定,各高校应按照教育部确定的统一标准代收图像采集费(15元/人),严禁“搭车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