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理工大学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13   作者:admin
一、上海理工大学大学艺术团“民乐团”计划2009年招收以下文艺特长生:

弹拨类:琵琶、筝、杨琴、拉弦类、二胡、吹管类、笙、笛、打击类、大提琴或低音提琴

人数:10人(上海生源,均需达到专业八级以上水平)

 二、录取条件及政策

1  通过我校专业测试。

2  对于参加上海理工大学校团委组织的民乐艺术特长生测试,并且顺利通过的考生本科正常录取阶段,以平行志愿报考上海理工大学,录取时进入上海理工大学投档名单,在录取排名时,总分加10分。

3  签定《艺术特长生协议书》。

4  艺术特长生进入上海理工大学后按规定参加学生艺术团的日常训练,认真参加民乐团有关演出和比赛,遵守民乐团的规章制度,为学校争光。


三、报名截至2009年4月15日

请将报名登记表以及个人获奖证书,考级证书发到ruxin_ying@hotmail.com或寄到:上海市军工路516号上海理工大学团委 李老师(收)

邮编:200093    联系电话(传真):021-5527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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