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长春师范学院山东艺术类录取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7-29   作者:admin
广播电视编导:按文化课投档,投档比例为1:1.5,投档线为395分;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总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线为757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按文化课投档,投档比例为1:1.5,投档线为362分;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总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线为731分。

戏剧影视文学(文):按文化课投档,投档比例为1:1.5,投档线为372分;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总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线为646分。

戏剧影视文学(理):按文化课投档,投档比例为1:1.5,投档线为358分;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总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线为669分。

音乐学:按文化课投档,投档比例为1:1.5,投档线为321分;投档进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线为167分。

舞蹈学:按文化课投档,投档比例为1:1.5,投档线为310分;投档进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线为187分。

音乐表演:按文化课投档,投档比例为1:1.5,投档线为310分;投档进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器乐录取线为95分,声乐录取线为100分。

美术类(文)
按文化课投档,投档比例为1:1.5,投档线为309分;
美术学:投档进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线为154分。

艺术设计:投档进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线为165分。

动画:投档进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线为156分。

绘画:投档进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线为155分。

美术类(理)
广告学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线为412分。

尚未完成计划,征求志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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