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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三人涉嫌高考舞弊 被诉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9-14   作者:admin
 中新网长沙9月13日记者从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对涉嫌高考舞弊的陈军、张选富、李向南提起公诉,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

  经查明,2009年3月,陈军(男,22岁,湖南省祁东县人)在网上认识了可以购买到窃取全国高考考题和答案专门设备的李想(另案处理),随后又联系上张选富(男,25岁,湖南省祁东县人),张选富又找来开美术培训班的李向南(男,37岁,湖南省祁东县人)。三人合谋组织高考考生舞弊,由李向南负责联系考生,陈军、张选富负责提供舞弊设备并向考生提供答案。收费方面,让有意向的考生先出定金3000元,以后每考一门收3000元,共15000元/人。

  李向南联系到6名考生后收取了定金,并将其中的17000元汇入陈军的帐户,陈军再将其中的13000元用于购买设备。

  2010年5月,陈军把在李想处购买到的舞弊设备带至祁东,向李向南带来的6名考生演示了设备的使用和效果。

  6月5日,陈军、张选富分别从外地赶回祁东,在祁东职业中专考点附近租了房,准备实施舞弊。

  6月6日,经李向南介绍又新增1名考生。下午,三人将设备发给学生让其测试效果。

  6月7日高考当天,李想在益阳市大通湖区考场通过考场的视频扫描仪将高考试题传输至考点外,场外由李想聘请的“枪手”和其他人员将做出的答案通过语音发射器通报给场内考生,同时,将答案通过互联网传送给陈军等人,陈军等人再通过语音发射器将答案传给在祁东职业中专考场内戴有耳机和接收器的学生。

  第一科考试时,考场外停有一台无线监控车,陈军等人害怕被发现就没有传送答案;第二科考试时,陈军等人向考场内传送了约70分答案;第三科考试时,因考场内抓到了部分舞弊考生,害怕暴露的陈军等人也没有传送答案,并决定停止舞弊行为,将舞弊设备收回砸坏、丢弃,并将事前收取的3000元定金退还考生。

  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陈军、张选富、李向南采用收买的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应当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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