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01   作者:admin

河北师范大学2012年社会体育(体育舞蹈)专业招生简章

河北师范大学位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是一所具有百余年办学历史和文化传统的省属骨干大学。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现将我校2012年社会体育(体育舞蹈)专业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专业介绍

河北师范大学社会体育(体育舞蹈)专业学制四年,本科层次,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符合河北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考生科类要求:艺术类文理考生,不需要参加联考。

四、招生计划

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五、招生办法、录取规则

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专业测试在河北体育学院举行,两校共同使用统一的专业测试成绩。

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六、专业测试安排

1、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

2、1月4—10日,登录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主页http://211.81.176.21/zsxx,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测试现场不再进行补报名。

3、交费办法:1月14—18日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专业测试考试费200元。学校代码:7100428。个人交费号为:《报名回执》中“报名序号”。

逾期未交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建行以外的金融机构汇款时,收款单位:河北体育学院,开户银行:建行石家庄裕华西路支行,银行账号:13001618803050506257,开户银行代码:105121061025,交费时,注明考生姓名及报名序号。建设银行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0311—83993529。

4、领取《准考证》:3月17日9:00—17:00,考生持《报名回执》、银行交费收据、《报考证》、《身份证》到河北体育学院学生处领取《准考证》。

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5、专业测试时间:3月18日

6、专业测试地点:河北体育学院院内

7、专业测试内容和分值:

(1)基本形态:身体比例和形象,10分;

(2)芭蕾基本技术组合,30分;包括:软开度、控制(前、旁、后)、旋转(平转或四位转)、跳(小跳、中跳、大跳)、协调性动作、连接动作。

(3)自编成套动作,35分;1分钟以内表演自己创编的体育舞蹈比赛组合。

(4)抽选舞种,25分。自编动作为摩登舞的考生要在拉丁舞(伦巴舞、恰恰舞、牛仔舞)中随机抽取一支舞蹈,自编动作为拉丁舞的考生要在摩登舞(华尔兹舞、探戈舞、快步舞)中随机抽取一支舞蹈,伴随音乐单人独立进行时间为1分钟的展示。

8、专业测试注意事项:

(1)考生自备自编成套动作CD音乐,并且CD盘中只有成套动作的音乐。考试中如发生音质不清楚、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抽选舞种伴奏音乐由我校提供。

(2)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做。

(3)基本形态和芭蕾基本技术组合测试时,考生必须穿紧身服;

自编成套动作和抽选舞种测试时,考生必须穿体育舞蹈训练服。

服装上不得有队名、地名、号码等标志。

考生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

(4)自编成套动作舞伴的要求:考生可外请陪考担任舞伴或单人(无舞伴)参加考试。陪考人员只能陪一名考生进行考试,无需进行网上报名,但必须在现场确认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近期一寸证件照片两张,到我院办理陪考手续,否则考试当天不允许进入考场。男女生既可双人配对也可单人携异性陪考舞伴;抽选舞种须独立完成。

9、考生须登录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主页详细查阅《2012年河北体育学院舞蹈学(体育舞蹈)专业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七、专业测试成绩查询、监督与申诉

专业测试各科目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当天张贴公布。有疑问的考生,须于测试当天,向河北体育学院纪检委申诉。

4月份在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主页公布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届时考生可查询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合格证。

八、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河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094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学校网址:http://www.hebtu.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电子邮件:zsk@heb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传    真:0311-80786666

河北师范大学2012年社会体育(健美操)专业招生简章

河北师范大学位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是一所具有百余年办学历史和文化传统的省属骨干大学。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现将我校2012年社会体育(健美操)专业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专业介绍

河北师范大学社会体育(健美操)专业学制四年,本科层次,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符合河北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考生科类要求:艺术类文理考生,不需要参加联考。

四、招生计划

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五、招生办法、录取规则

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专业测试在河北体育学院举行,两校共同使用统一的专业测试成绩。

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六、专业测试安排

1、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

2、1月4—10日,登录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主页http://211.81.176.21/zsxx,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测试现场不再进行补报名。

3、交费办法:1月14—18日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专业测试考试费200元。学校代码:7100428。个人交费号为:《报名回执》中“报名序号”。

逾期未交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建行以外的金融机构汇款时,收款单位:河北体育学院,开户银行:建行石家庄裕华西路支行,银行账号:13001618803050506257,开户银行代码:105121061025,交费时,注明考生姓名及报名序号。建设银行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0311—83993529。

4、领取《准考证》:3月16日9:00—17:00,考生持《报名回执》、银行交费收据、《报考证》、《身份证》到我院学生处领取《准考证》。

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5、专业测试时间:3月17日

6、专业测试地点:河北体育学院院内

7、专业测试内容和分值:

(1)基本形态:身体比例和形象,10分;

(2)综合素质:30分;

①按下列顺序完成4个规定难度动作(20分)

提臀腾起(男);单腿支撑加肘后倒俯卧撑(女)

直角支撑转体360度(男);直角支撑转体180度(女)

屈体分腿跳

单腿转体360度接垂直劈腿(男);依柳辛(女)

②完成4个自选难度动作(10分)

按照《国际体联(FIG)2009—2012年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四类难度中任选4个不同组别的难度动作,且不能选用与规定难度动作相同的动作。要求所选难度动作的分值不低于0.3分并尽可能展示考生的技术、技能水平。

(3)自编成套动作,60分。按照《国际体联(FIG)2009—2012年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要求进行编排,难度动作可选择10个,尽可能展示考生的竞技能力和表现能力。成套动作时间为1分20秒±5秒。

8、专业测试注意事项:

(1) 考生必须根据项目要求穿紧身的健美操比赛服,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

(2) 考生自备自编成套动作CD音乐,并且CD盘中只有成套动作的音乐。考试中如发生音质不清楚、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3) 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做。

9、考生须登录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主页详细查阅《2012年河北体育学院舞蹈学(健美操)专业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七、专业测试成绩查询、监督与申诉

专业测试各科目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当天张贴公布。有疑问的考生,须于测试当天,向河北体育学院纪检委申诉。

4月份在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主页公布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届时考生可查询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合格证。

八、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河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094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学校网址:http://www.hebtu.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电子邮件:zsk@heb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传    真:0311-80786666

河北师范大学2012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迄今已有110年办学历史,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现将我校2012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专业介绍

河北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是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设立,于2001年开始招生的统招全日制艺术类非师范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该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素质、文学艺术修养和开拓创新精神,具备较为扎实、全面、深厚的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基本理论及操作能力,能够在各级各类广播影视相关机构(电视台、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音像制作出版机构、广告公司)和其它传媒机构(广播电台、报社、杂志社、网络传媒)以及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的宣传部门从事广播、影像作品的策划、编创、制作包装工作的全面发展的复合型高级专业人才。

该专业学生将在系统学习广播电视专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接受广播电视编创、导演、摄录和制作技能的基本训练,同时根据学生的特长、优势等,进行专业分流,分别提供广播电视编导和广播影视制作两个专业方向的课程体系。

该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视听语言、电视摄像、影视剧导演、电视纪录片创作、电视文艺节目创作、电视新闻采编、数字编辑技术、影视三维制作、数字音频技术等。

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

三、招生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2012年计划招生拟定90人,开设广播电视编导和广播影视制作两个专业方向的课程,其中河北省80人,河南省5人,福建省5人。

四、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2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2、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考生;

3、愿意从事广播电视和其它形态媒介的编创、制作工作。

五、文化考试与专业测试

1、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专业测试

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编导类专业省统考(或联考),不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河北省内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安排如下:

(1) 报名:考生在2011年12月31日 -2012年1月18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zsjy.hebtu.edu.cn/zhaosheng/bd2012)。

(2) 交费:2012年2月9日-2月13日凭《报考证》上的14位考生号交纳专业测试费12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费,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个人缴费号为14位考生号,领取银行代收费凭证。

(3) 下载准考证:考生自2012年2月21日起可以登陆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下载专业测试《准考证》。

(4) 专业测试:河北省内考生持《报考证》、《身份证》、专业测试《准考证》于2012年2月25日在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进行专业测试。

(5) 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① 文艺常识(满分40分),考试时间30分钟,闭卷考试。

② 编写故事(满分60分),字数不少于800字,考试时间60分钟。

③ 影视作品分析(满分100分),字数不少于1200字,考试时间120分钟。

注意事项: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需自带必要的考试用具,食宿自理。

(6) 专业测试成绩公布时间:2012年3月31日前公布专业测试合格标准,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届时考生可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

(7) 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说明

经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目前以下院校编导类专业招生使用我校河北省内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测试成绩,具体要求请查阅对应学校的招生简章:

本科专业:

河北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西北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廊坊师范学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专科专业: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电视节目制作专业,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编导专业,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电视节目制作专业,石家庄计算机职业学院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广告三个专业。

六、招生办法与录取原则

1、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编导类相应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河北省考生须参加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测试并且成绩本科合格;河南、福建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或联考)并且成绩本科合格;

3、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按所在省要求,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4、录取原则: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七、其他说明

2012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各省招生计划、招生办法与录取原则按各省相关政策执行,请以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我校公布的2012年招生章程为准。

八、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河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094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学校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招生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电子邮件:zsk@mail.heb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传    真:0311-80789780

河北师范大学201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迄今已有110年办学历史,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现将我校201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专业介绍

河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是2008年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艺术类非师范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该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媒体等领域从事广播电视播音、节目主持以及各类活动主持、节目策划与制作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该专业学生将在系统学习中国语言文学、传播学、播音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接受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播音表达的基本训练,掌握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的基本能力。

该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文艺作品演播、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广播节目播音与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与主持、专项活动主持艺术、电视摄像、数字编辑技术等。

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

三、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2012年计划招生拟定35人,其中河北省30人,山西省3人,内蒙古自治区2人。

四、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2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2、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考生,山西、内蒙古自治区限招艺术类文科考生;

3、体健貌端、形象气质好。男身高不低于1.68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五、文化考试与专业测试

1、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专业测试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山西省考生须参加山西省播音与主持联考,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须参加内蒙古大学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汉授)专业测试,不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河北省内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河北省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安排如下:

 (1) 报名:考生在2011年12月31日 -2012年1月20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zsjy.hebtu.edu.cn/zhaosheng/by2012)。

(2) 交费:2012年2月9日-2月13日凭《报考证》上的14位考生号交纳专业测试费12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费,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个人缴费号为14位考生号,领取银行代收费凭证。

(3) 下载准考证:考生自2012年2月21日起可以登陆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下载专业测试《准考证》。

(4) 专业测试:河北省内考生持《报考证》、《身份证》、专业测试《准考证》于2012年2月26日在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进行专业测试。

(5) 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一)考试内容

1.形象气质(允许淡妆上镜);2.指定稿件朗读;3.自备稿件朗读(3分钟以内);4. 话题评述或情境主持(5分钟以内)。

(二)科目分值

1.形象气质(40分);2.指定稿件(40分);3.自备稿件朗读(40分);4. 话题评述或情境主持(80分)。

(6) 专业测试成绩公布时间:2012年3月31日前公布专业测试合格标准,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届时考生可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

(7) 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说明

经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目前以下院校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招生使用我校河北省内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测试成绩,具体要求请查阅对应学校的招生简章:

本科专业:

本科专业:河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西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衡水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专科专业: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保定职业技术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保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

六、招生办法与录取原则

1、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播音类相应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河北省考生须参加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并且成绩本科合格;山西省考生须参加山西省播音与主持联考并且成绩本科合格;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须参加内蒙古大学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汉授)专业测试并且成绩本科合格;

3、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按所在省要求,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4、录取原则: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七、其他说明

201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各省招生计划、招生办法与录取原则按各省相关政策执行,请以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我校公布的2012年招生章程为准。

八、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河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094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学校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招生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电子邮件:zsk@mail.heb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传    真:0311-80789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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