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舞蹈学院2007年招生
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我院做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6]10号)文件:《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结合今年我院各专业的考生成绩,将我院2007年各专业的招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如下:
专业 | 最低录取控制线 | |
表演专业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方向) | 205分 | 185分 (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 |
(芭蕾舞表教合一方向) (汉唐古典舞方向) (中国古典舞表教合一方向)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教合一方向) (国际标准舞方向) (服饰表演方向) | 230分 | 210分 (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 |
表演专业 (音乐剧方向) | 245分 | 225分 (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 |
舞蹈编导专业 (中国舞编导方向) | 260分 | 240分 (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 |
舞蹈编导专业 (电视舞蹈方向) | 360分(英语≥70分,语文≥90分)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服装艺术设计方向) (舞台美术设计方向) | 320分 | |
舞蹈学专业 (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 | 390分(英语≥85分,英语+语文≥180分) | |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方向) | 425分(英语≥95分,英语+语文≥190分) |
北京舞蹈学院招办
2007年7月3日
北京舞蹈学院招生录取原则
1、凡我院录取的考生,必须取得我院专业校考考试合格证。
2、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者(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方向)、舞蹈编导专业(电视舞蹈方向)、舞蹈学专业(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还要分别达到该专业的《语文》和《英语》单科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北京舞蹈学院招办
200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