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院在内蒙艺术类招生工作现已结束。录取情况如下: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原则:按各省计划数的1:1.5投档。投档后,按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总和排序择优录取。
投档线:317分(文化成绩)
录取线:720.2分(文化成绩与专业综合成绩)
录取数:2人
音乐学录取原则:按各省计划数的1:1.5投档.投档后,线内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投档线:279分(文化成绩)
录取线:199.67分(专业成绩)
录取数:8人
舞蹈学录取原则:按各省计划数的1:1.5投档.投档后,线内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投档线:215分(文化成绩)
录取线:240分(专业成绩)
录取数:1人
特此公告
长春师范学院
20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