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的艺术教育已走过百年历程,有着深厚的传统文化和艺术教育底蕴。历史上拥有过李叔同、姜丹书、顾西林等著名艺术教育家。曾培养出驰名海内外的刘质平、丰子恺、潘天寿等音乐家和美术家。初等教育学院有一支素质较高的艺术教育师资队伍。16名艺术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8人,占50%。其中省特级教师1人,美术教育硕士生导师一人。数名教师长期担任全国、省、市初等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国家教育部艺术教材编写组成员等职。学院拥有近百间琴房、10多间音乐、美术、舞蹈专业教室,专业设备齐全。杭州市从事初等教育艺术教育教学工作的艺术教师大部分毕业于杭师大初等教育学院。许多已成为省市音乐、美术特级教师,艺术教育教坛新秀,当地小学、幼儿园艺术教育学术带头人、教学骨干。学院的毕业生受到了用人单位的欢迎,毕业生就业率近98%。
艺术教育(学前方向)主要是培养学生系统地掌握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艺术学科基本理论与技能,系统地学习人文社会科学、儿童教育学、儿童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先进教育理念,艺术特长的人才,为社会输送从事儿童综合艺术教育的教师和社会工作者。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艺术教育专业(学前方向),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每年7000元。2009年招生总计划20人,面向浙江省内招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者。
三、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方式:
报考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统考的其中一项合格证,除此之外还必须参加由本校单独组织的艺术教育专业加试。
2、加试考试内容:
一试:(1)语言表达,抽考命题(有表情的朗诵);(2)回答考评教师的问题。 (3)主项考试:考生在歌唱、器乐演奏(含键盘乐器)、舞蹈、素描四项考试科目中可任意选择其中一项作为主项参加一试。
考试内容:
(1)、歌唱:任选1首中外歌曲演唱,唱法不限。
(2)、器乐演奏:任选1件中外乐器,演奏1首中国或外国作品。
(3)、舞蹈:任选1个舞蹈作品表演,舞种不限。
(4)、素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幅命题素描。
二试:副项考试。考生在主项外的三项考试科目中选择二项作为副项参加二试。考试内容与一试要求相同。
四、专业加试报名、考试地点与时间:
报名地点: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地址: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公交车809、K12到玉皇山路口下车;Y2、K30或30、K4、K38、Y6、Y9到万松岭路口或长桥站下车。
报名时间:3月3---6日,考试:3月6日---3月9日。
注:考生报名时需验交以下材料和费用:
(1)省级教育考试院发给的《2009年艺术专业测试报考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派出所出具的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 省级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明(部分省市需要,详细请参阅相关省市招生机构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二张,并填写《考生报名表》。
(3)缴纳考务费。
五、录取原则:
专业计分比例:专业成绩满分100分,一试成绩20%,主项40%,二试二门副项各占20%的比例折合成专业考试的最后成绩。
必须取得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统考的其中一项合格证和本校单独组织的艺术教育专业加试合格证,符合以上情况的合格考生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按志愿以浙江省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联考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式:
杭师大初等教育学院:0571-28865584 蒋老师
校 招 生 办: 0571-28875151 28866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