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2009年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30   作者:admin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层次

录取原则

050419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专业合格,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7.5×0.2+高考文化成绩×0.8)

050419

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

本科

专业合格,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7.5×0.2+高考文化成绩×0.8)

050419

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

本科

专业合格,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7.5×0.2+高考文化成绩×0.8)

050418

动画

本科

专业合格,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7.5×0.5+高考文化成绩×0.5);承认艺术类省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录取

05041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本科

专业合格,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7.5×0.5+高考文化成绩×0.5);承认艺术类省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录取

05041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

本科

专业合格,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7.5×0.5+高考文化成绩×0.5);承认艺术类省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录取

050408

艺术设计

本科

专业合格,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7.5×0.5+高考文化成绩×0.5);承认艺术类省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录取

050412

表演

本科

专业合格,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7.5×0.6+高考文化成绩×0.4)

050403

音乐表演

本科

专业合格,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7.5×0.6+高考文化成绩×0.4);承认艺术类省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录取

050410

舞蹈编导

本科

专业合格,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7.5×0.6+高考文化成绩×0.4);承认艺术类省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录取

050306

媒体创意

本科

专业合格,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050420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专业合格,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050414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专业合格,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050416

摄影

本科

专业合格,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050416

摄影(照明艺术)

本科

专业合格,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050420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

本科

专业合格,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050417

录音艺术

本科

专业合格,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080623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专业合格,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050306

媒体创意(电视制片管理)

本科

专业合格,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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