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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7-22   作者:admin

  昨日从市招办获悉,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已经出台,报名时间为2008年1月3日-5日。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

  专业考试包括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2008年我省实行省统考的专业类别为: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与色彩的各专业)、音乐类(含音乐学和音乐表演等,今年起专业考试不再分音乐学和音乐表演)、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含戏剧影视文学、媒体创意、新闻采编与制作等)、摄制类(含数字媒体艺术、电视节目制作等)。

  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选考文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综合(文);选考理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 (理)、外语、综合(理)。

  兼报文理科考生不受影响

  为保证兼报文、理科考生的正常录取,艺术类录取时间安排将比文、理科相应批次的录取时间分别提前一批,相应批次起讫时间一致。凡兼报文、理科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又无下面各批次艺术志愿的考生,将被及时转入文、理科。已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专业不得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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