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和家长权益,日前,上海市物价局、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公布了2007学年本市主要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最大的变化是,公办高中择校费和去年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
此次公布的标准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主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本市民办高校等学费和住宿收费标准。其中,公办高中择校费最高由去年的40000元下降为28000元。各类学校的学费标准基本与去年持平,其中高中学费分成四等,分别收取900元到2000元不等。公办学校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减免借读费。民办中小学的学费按成本核定,公立转制中小学学费每学期最高为5000元。全日制高校一般专业和师范院校的学费为每学年5000元,特殊或热门专业为6500元,艺术类专业为10000元。此外,上海将继续免除各类盲、聋、辅读学校的杂费、课本作业费和课外活动费。市民可通过市发改委网站和市教委网站进行查询。记者黄铮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