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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06高考方案出炉 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有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7-22   作者:admin

记者2日从安徽省招办获悉,《安徽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正式出台。据悉,2006年的高考时间仍为6月7日和8日,但高考志愿设置和投档办法均有新的变化。

  高考具体日程公布

  我省2006年考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中的“3+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新课程)。其中,语文、数学及外语科目中的英语试题(不含听力部分)试行自行命题。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各科满分为15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总分的满分值为750分。

  2006年我省普通高考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可在6月28日前到所在市、县招办申请查分查卷,查卷范围为主观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

  省内艺术、体育院校专业招生仍实行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统一录取的招生办法。省外艺术专业招生,除了中央戏剧学院等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其他在皖招生的省外院校艺术专业在安徽艺术职业学院设考点。2006年起数学成绩在艺术专业录取时计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志愿设置有调整

  2006年高考志愿填报继续实行分本科、高职(专科)两段填报的举措,继续实行本科独立院校、民办本科院校与高职(专科)一起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提前批院校、第一批、第二批本科院校,艺术、体育类本、专科院校为6月10日至6月14日;第三批本科(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院校为6月27日至6月30日。

  高招录取2006年分为6个批次,即提前批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重点院校及列入第一批录取的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第一批高职(专科)院校和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其中高职(专科)院校仍按2005年第一、二批高职(专科)院校分批次,院校如调整则须经安徽省招办审核批准。

  与往年相比,2006年我省在高考志愿设置上作了部分调整。除提前批院校外,在每个批次院校志愿都设置了5个平行二志愿;各批次(除提前批)录取结束时,如高等学校计划未完成或新增计划,将面向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重新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4个平行志愿和院校服从(高职专科批次不设院校服从);所有平行志愿均不设专业志愿,填报平行志愿即为专业服从。

  投档办法有变化

  2006年的投档办法也较去年有了新的变化。第一志愿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向学校提供档案,学校可在批次投档前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于平行志愿投档则从高分到低分并结合志愿顺序,按未完成计划数的100%一次性向招生院校提供档案。对于定向计划投档,设立定向专业代码,考生可在院校专业志愿档内填写,在批次分数线上按该校计划总数(含统招、定向)120%向学校提供档案,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

  所有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内高职(专科)院校,须将未完成计划向社会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校与考生“双向选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学校录取,报安徽省招办审核并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规定,高校录取新生要按安徽省招办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且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等学校,安徽省招办有权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等学校,并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来源: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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