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音乐舞蹈系2011年招生专业考试办法(本校考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14   作者:admin

表演(音乐舞蹈方向)

1、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段);80

2、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120

3、形体及舞蹈片段,自备伴奏;120

4、模拟表演;80   

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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