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获得跨省组织部分专业招考权。2008年,在中国教育年度评比中,学院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称号,2010年被新浪网评选为“全国十大品牌独立院校”。学院董事长龚珍旭博士先后荣获建国60周年“感动中国十大杰出校长”、“全国独立学院优秀工作者”和2011年中国教育电视台评选的“最受欢迎校长”称号。
2012年我校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与艺术、表演、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
今年我院在部分省(市、区)设了考点:凡我院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区),考生一律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未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区),我院一律认定其省(市、区)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无相关统考科目的专业,须就近到我院或四川音乐学院设有考点的省(市、区)参加相关专业考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市、区)统考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所在省(市、区)统考,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院的校考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所在省(市、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