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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合格证4月15日前寄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31   作者:admin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湖北民族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现将我校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2年3月31日至2012年4月6日止。公示期满,我校将按照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与专业合格证人数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
   考生查询方式:http://www.yiqikao.com/html/20120331/201203311020591.htm (各专业总分均按照满分400分制计算)
湖北省
考生号
身份证号
湖南省
考生号
身份证号
内蒙(自治区)
考生考号
身份证号
山东省
考生号
身份证号
新疆(自治区)
高考报名号
身份证号
福建省
考生号
身份证号
                咨询电话:0718-8439097
                监督电话:0718-8439567
    特别提醒:湖北省内我校不单独给考生发放艺术专业合格证,考生只需在成绩公示期结束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合格否”一栏显示为“合格”的考生可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选择我校。湖北省外的专业合格考生我校将在4月15日前寄发专业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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