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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23   作者:admin
美术类录取办法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分科类、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设计(建筑与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录取时同时参考数学单科成绩。

音乐学和舞蹈学专业录取办法
    辽宁省、山西省、河北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的考生,专业成绩须达专业满分的70%(含)以上者,在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音乐学、舞蹈学本科专业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具体办法:(折算成百分制)
    (1)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专业满分的80%(含)以上者
    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20+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80。
    (2)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专业满分的80%者
    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40+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艺术类专业780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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