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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北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23   作者:admin

音乐学、舞蹈学、表演(舞蹈)专业在甘肃省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录取,其他各省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绘画(中国画、油画)、艺术设计专业在甘肃、河北、湖南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录取,其他各省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甘肃、青海、宁夏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其他各省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专业在各省均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

表演(舞蹈)专业只招收舞蹈中专毕业且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的考生。

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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