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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24   作者:admin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采用河南省编导制作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河南省普通本科二批分数线80%及以上的考生中,分别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60%和专业课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6 +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4

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30%和专业课成绩占7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3 +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7

2.音乐表演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且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录取时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且舞蹈主科成绩在75分及以上的考生,录取时按舞蹈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计算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 +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2. 绘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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