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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12年艺术设计专业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及说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30   作者:admin

(一)志愿填报
1.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美术高考生,同时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正式填报志愿时,填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中。

(二)录取办法
1.从已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文理兼收。
2.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对于按照文理分科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分别按照文理计划录取;对于不按照文理分科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不再分别按照文理计划录取。以上都按文化考试成绩加上我校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对于专业总分全国排名前20名、文化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优先录取。
3.我校在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4.我校对附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也加分的录取原则。
5.如查出考生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三)说明
专业方向:根据学习成绩和爱好,进校学习一年后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可以进入艺术设计专业的不同方向学习;动画专业的学生可以进入动画专业的不同方向学习。
毕业证书:艺术设计学院毕业生的毕业证书仅标注专业,不标注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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