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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理工大学美术类专业录取及复查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08   作者:admin

    1.在山西省、安徽省使用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成绩,其他招生省份使用所在省份专业术科统考(联考)成绩,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美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2.考生的政审和体检合格。
    3.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将专业成绩占60%和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外语等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4.新生入学后,将按国家招生工作的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清退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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