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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2012年省外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09   作者:admin

2012年艺术专业录取原则(适用于河南生源以外的所有报考我校的艺术考生)

一、总则

文化成绩过线(即各省2012年高考艺术专业本科文化线),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二、排序规则

1.艺术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成绩②总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③高考语文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语方向)专业优先顺序:①总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②高考文化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

3.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方向)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成绩与高考英语成绩总和②高考英语成绩③高考文化成绩。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成绩与高考语文成绩总和②高考语文成绩③高考文化成绩。

三、说明

1.排序规则说明:首先按①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当①相同时②高者优先录取,余类推。

2.凡我校组织了校考的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我校未组织校考的招生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统考成绩。排序规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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