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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30   作者:admin
济宁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只对山东招生)
(1)音乐学、舞蹈学、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装饰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体育教育(含本、专科)、社会体育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综合评价信息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安排相应专业。
(2)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综合评价信息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安排相应专业。
本文由中国美术高考网节选自《济宁学院201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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