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0年高考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日期:2009-12-31 00:00
批次志愿填报同步进行)。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填在提前录取批次栏目内;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填在提前专科录取批次栏目内;高职单考单招艺术类专业志愿填在高职单考单招录取批次栏目内。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统考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艺术类普通专业志愿。但当普通专业志愿与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时间发生冲突时,以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优先。 十、录取 普通高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及文化考试合格成绩。有关录取办法及相关要求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执行。 十一、其他 1、对在专业考试(含全市美术统考和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本须知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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