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学术腐败不断 高校这片净土要守住
日期:2004-03-20 00:00
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并虚报冒领学校公款2万余元。类似的现象在湖北高校不同程度的存在。 腐败已经成了高校的一块心病,不少高校建起了反腐“防火墙”。 前不久,在鄂的41所高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就高校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进行探讨。他们一致认为:预防和治理高校腐败,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重大课题,高校出现这样和那样不正常现象和腐败问题,并不可怕,只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不断加大反腐败力度,高校腐败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各高校也结合实际,在治本上下了工夫。武汉工业学院在校址搬迁过程中,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大型经济活动实行公开招标,并制订了一系列制度;武汉化工学院从1997年开始,实行“收支两条线”,纠正了私设“小金库”和擅自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现象,近三年来,学校没发生一起违纪违规案件。 为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大多数高校配备了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有的学校还将纪检监察机构延伸到院系一级,直接参与敏感的招生办班、学历学位的授予、基建工程、设备采购、干部任免调动、职称评聘等重要事项。不少院校坚持从严执纪,加大了各类案件的查处力度,推进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今年,党组织归口省直高校工委的22所高校就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专项清理。4182名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了自查自纠,其中有245人自报上缴收受的“礼金”、有价证券共54万余元,美元1500元,有115人自报拒收红包293件(次);有3844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学历学位、领导干部私设“小金库”、配偶子女从业行为等自查登记,均未发现违纪行为。 面对形势的变化,高校如何迈过反腐败这道难关?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黄远志不久前为高校反腐败开具了一剂“处方”。 他说,高校也是社会的一个细胞,与社会风气相互影响,随着高校许多工作的市场化、科技产业化、高校与高校之间、高校与社会之间的交流不断扩大,其中的经济利益和分配问题,必然影响到教职工的思想和行为。社会热点、焦点、难点以及深层次的问题必然反映到高校来,使高校反腐任务更加艰巨。高校反腐败要适应新时期、新特点,要针对妨碍教学科研和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在搞好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同时,要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招生办学、基建、设备采购过程中的违纪案件,以及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纠正乱收费、乱发文凭等不正之风。 在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腐败的突出特点和核心问题是权钱交易,要掌握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就必须认真思考在制权、管人和用人上,针对腐败产生的关键部位和环节,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把被动查处变为主动防范,把遏制腐败变为预防腐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作者单位: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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