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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8年高考系列政策出台 报名时间提前
日期:2007-10-31 00:00
《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原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院校将及时办理退档手续,以便其参加本一批次平行志愿的检索。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省规定的填报普通类本科志愿最低要求,即选修科目均须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必修科目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须合格)。 2008年高考报名须知   2008年6月7-9日为全国普通高考统一考试时间   高考报名需准备的材料 1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 符合我省高校招生相关照顾政策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往届生和社会人员须出具参加2006或2007年度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明或200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证明; 4 往届生和社会人员须具有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5 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须提供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高中会考(含学业水平测试等)成绩证明。 08年享受加分照顾政策   2008年可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有: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   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的考生有: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此外,第一次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四门必修科目和两门选修科目考试,六门科目成绩均达A级且技术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享受在划线前对语数外三门考试总成绩加10分的奖励政策。既符合照顾加分政策又满足奖励加分政策的考生,其加分分值可以累加。 小语种招生日程 1 高校制定招生计划、专业、办法和简章,并告知省教育考试院及有关中学; 2 有关中学将推荐考生材料寄送有关高校; 3 2008年5月10日前,高校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考试,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 4 5月2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5 6月3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高校将我省和有关高校招收保送生名单报教育部备案。报考小语种提前单招的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省规定的填报普通类志愿最低要求,即必修科目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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