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09年高考11月15-20日报名 报考细则已公布
日期:2009-08-07 00:00
安徽: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11月15日开始安徽省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在2008年11月15日至20日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应在春节前公布,并划定统考合格线,以便考生在春节后参加校考。由于2009年春节时间靠前,艺术类省统考的时间也将相应提前(其中,美术类专业统考将于2008年12月中旬进行,音乐类专业统考将于2009年元月初进行,艺术类高考的相关政策将在确定后及时公布)。按照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安徽省户口;(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4)身体健康。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根据安徽省招委、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公安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05〕18号),2009年凡在安徽省常住户口和学籍不满3年者(指转入安徽省到报考当年的9月1日。跟随父亲或母亲户口迁入安徽省和本人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等正常转户者除外)不得在安徽省报考。报名具体办法如下:1.符合报名条件,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称市、县招办)报名。2.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花名册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跨市招收的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和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跨市招收并在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学籍的民办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学生本人申请,由就读中学向所在地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各市范围内县(市、区)与县之间借读考生的报名办法,由各市招办确定。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市、县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可在其父母务工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也可回户籍所在市、县报名参加考试。3.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报考少年班的考生,还须持有报考学校的准考证。考生报名时须签订《安徽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等。4.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办法与文理科相同,美术、音乐、体育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另文通知,其他专业考试报名时间见各单考学校简章。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文史或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艺术或体育类。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于2008年12月11日到所在市、县招办领取附有考生号的彩色照片,不再发放专业课报名通知单。为确保高考的公平、公正、公开性,维护安徽省广大考生的利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市、县招办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市、县招办和报名点要严格按照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05〕18号)文件精神,联合公安部门,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及户籍审查,杜绝高考移民,把好报名关。严禁高一、高二在校就读学生弄虚作假报名(根据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严禁伪造材料报名;往届生不得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报名。各市要特别加强对外省身份证号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各报名点、县招办和市招办在报名结束后应根据省考试院《关于做好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严厉打击违规报名行为的通知》(皖招考〔2007〕32号)中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所有报考的考生资格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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