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09年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09-07-22 00:00
一、总则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仍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的管理体制,遵循科学、公平、安全、准确、规范的原则,贯彻“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的方针,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省辖市统一组织考试实施。为进一步规范专业省统考工作,增加专业省统考工作的透明度,使考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美术类专业考试特点和专业考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省级领导小组及职责 省招办下设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以下工作: 1.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 2.负责我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省统考的命题、制卷、试卷发放等工作; 3.指导与协调省辖市招办考务工作; 4.负责专业省统考的评卷组织与管理工作; 5.负责专业省统考的成绩统计、考生的分数复核等工作; 6.对考生的违纪舞弊事件提出处理意见等。 (二)考区领导小组及职责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以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为考区,设考区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本级招生办公室负责人任主任、副主任,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专业考试实施; 2.负责本考区考点的选定、考核工作; 3.负责本考区所设考点监考及其他考务工作人员的选派工作; 4.负责本考区试卷(题)的运送、保管、收发及安全保密工作; 5.负责本考区考试所需物品、材料的准备工作; 6.负责对本考区考生违纪舞弊事件的调查、取证、核实、上报工作; 7.负责本考区考试期间重大问题的处理; 8.负责完成省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考点及职责 考区设若干考点,考点原则上设置在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所在地,在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规划、组织并按要求实施本考点专业省统考的准备及各项考务工作; 2.负责试卷(题)在本考点的保管、保密与安全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各种重大问题; 3.负责本考点所有工作人员的培训; 4.负责组织考生有序进入和离开考场,切实维护考场秩序; 5.负责各考场试卷(题)及有关材料的回收、验收工作,确保准确无误; 6.按要求设置公告栏、考点平面图,及时向考生公布考试的有关规定、考试纪律和考试要求; 7.按要求设置考务、宣传、保卫、后勤、医疗等若干小组,分管有关工作,以保证考试正常实施;三、命题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三门。 (一)命题原则 1.全省统一命题; 2.坚持标准,难易适度,题目要能够测试出高校美术专业对考生所要求的水平; 3.命题要依据专业考试大纲,在特定的时间内使考生得以充分发挥其应试科目的基本技能和技巧。 (二)命题的具体要求 1.速写:人物动态写生、漫写或默写; 2.素描: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写生或默写; 3.色彩:静物组合写生或默写,风景默写。 (三)命题工作的组织管理 1.由省招办组织有关专家命题; 2.美术试卷纸由省招办统一印制并下发; 3.试题在启封前和使用过程中至考试结束属国家级机密材料(含考试所用的相关素材)。四、考试 考试期间,各级招办应安排工作人员昼夜值班,值班电话应在考前告知上下级招办。对外设置举报信箱、公布考试期间的省、市举报电话。 如发生失密、泄密、大面积作弊等重大事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立即报告省招办。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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