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首页 美考资讯 刷新 登陆
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解读
日期:2009-07-22 00:00
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4.关于政策性降分投档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线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将对本批次预先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在同批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如按相关规定进行降分后,仍有少数院校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再对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10分(第三批本科视生源情况,可再适当降分)。   六、关于预留计划选择性招生。   高校可按规定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其选择性招生对象须填报该校志愿。有关高校应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选择性招生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向社会公布,并向社会承诺非选择性招生部分严格按高校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择优录取,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并负责遗留问题的处理。   高水平运动员及艺术特长生如已享受了政策性照顾录取政策,则不再享受选择性招生的降分政策。   对院校提出的选择性录取对象,按各院校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和提供的考生名单,依次进行投档。   1.普通类考生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1合格,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第一批本科院校,考生的特征分须在省控线上,选测科目达到2B及以上等级;   (2)报考第二批本科院校,考生的特征分须在省控线上,选测科目达到1B1C及以上等级;   (3)报考第三批本科院校,考生的投档分须在院校投档线下10分以内,选测科目达到1B1C及以上等级;   (4)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生的投档分须在院校投档线下20分以内。   2.体育、艺术类院校(专业)的选择性招生对象的必修测试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具体办法如下:   (1)体育、艺术类的本、专科各批次的选择性招生,原则上在省同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   (2)如高校投档线接近或等于省控线(5分之内),可在学校投档线下5分(含5分,下同)以内录取,但不得低于省控线下5分。   3.对因生源不足降分录取的高校,其选择性招生,可按学校投档线再降5分,但最多不超过同批省控线下15分,其中民办、独立学院可再适当降分。   七、录取体制、录取审核和档案处理   1.录取体制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特征分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投档分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由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并根据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先分数后等级”、“等级级差法”或“先等级后分数”等录取规则对考生进行排序,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2.关于新生录取名册审核、寄发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和考生档案移交。   院校新生录取名册须经我院核准,并由我院加盖录取专用章,院校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今年我省仍将在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提供录取新生名册的同时,寄发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作为新生录取报到的依据之一。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到原毕业中

5/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美考资讯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04/07 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