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新规 详细说明解读
日期:2009-07-22 00:00
中新山西网4月30日电 昨日,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出台《山西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补充规定》,对我省今年普通高校如何招生作了说明。同往年相比,我省招生政策除本报4月14日刊登的《今年高招政策有五大变化》外,还在艺术类成绩使用办法、港澳高校招生等方面有了新规定。 填报志愿 ●两次填报 志愿填报分两次进行,6月9日至14日,考生填报本科(含三本及提前批专科)志愿;7月31日至8月3日,考生填报专科(含高职志愿)。 ●九个志愿栏 志愿表共设九个志愿栏。第一栏是提前批艺术类本科院校志愿;第二栏是提前批军队公安等本科院校志愿(分两批);第三栏是提前批军队公安等专科院校志愿;第四栏是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分A、B两类);第五栏是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分A、B两类);第六栏是第三批本科院校志愿;第七栏是提前批艺术类专科院校志愿;第八栏是第一批专科院校志愿;第九栏是第二批专科院校志愿。 第四、五本科院校志愿中,每所院校设三个系(科)、专业志愿,其余各栏每所院校各设两个系(科)、专业志愿。 ●填报科类有个别调整 去年,省属院校戏剧影视文学和节目主持专业方向考试合格的考生,可按文史类填报相应的院校专业志愿。 今年,省属院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主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按艺术类填报相应的院校专业志愿。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节目主持方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文史类填报院校专业志愿。 考试 ●考试科目 经教育部批准,我省今年继续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X”指高校选定的“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750分。另外,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三类专业考试由广干院组织 省属院校播音主持专业、表演(含戏曲表演、影视表演)专业,以及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考试由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组织,进行联合考试和面试。 省属院校戏剧影视文学、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书法方向)及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由有关院校在统考前组织专业考试或面试。 录取 录取总原则―― 高校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进行。 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达到或超过院校计划招生数的,一般不投放非第一志愿档案;非第一志愿按考生所报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由高校审查录取。按照规定,高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应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本科院校录取分三批。专科院校录取分批次划定最低工作线。个别专业录取原则―― 外语院校(专业)或有关院校要求外语口试的专业录取时,以笔试成绩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口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成绩,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作为参考。 体育类院校(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录取时,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招生院校有特殊要求的,按院校规定执行。 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少数民族预科班以及个别特殊院校或专业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 ●艺术类院校(专业)如何录取 艺术类院校(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按照规定,艺术(文)类的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批次按文史类最
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04/06 2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