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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须知
日期:2009-07-22 00:00
取后没有到学校报到的考生,都不能参加补录。③补录志愿在网上填报。考生要到县市招办指定的地点上网填报。④记住填报补录志愿的时间,过时不能补报。⑤谨防在补录时上当受骗。补录由省招办按照志愿和分数集中投档,采取远程网上录取,补录仍执行原来的批次线,不降分,千万不要相信不法中介和个人不符合补录政策的承诺,小心他们以补录为幌子,骗取钱财。补录期间,考生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可以查询自己的补录信息。 10.录取过程中可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 录取期间,省招办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7种状态,供考生查询,考生也可到市县招办查询。 (1)“自由可投”:表示该考生档案没有投出去或投出去后又被学校退档,如是被学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最近一次院校退档的理由; (2)“已经投档”:表示省招办已将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 (4)“预退档”:表示该考生因种种原因院校不予录取,院校向省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 (5)“预录取”:表示院校准备录取该考生,已通过网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省招办,等待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  (6)“录取待审”:表示院校拟录取名单已通过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但录取名册还未经省招办审核签字盖章; (7)“录取”:表示录取名册已经过省招办办理了审核签字手续,加盖了录取专用章。  另外,9月19日以后,省招办将高校报送的未报到考生信息予以注销,即取消未报到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电子档案状态由“录取”改变为“未报到注销”。 11.谨防招生诈骗 在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求学心切的心理,打着种种幌子,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进行招生诈骗活动,一些考生和家长往往轻信许诺,上当受骗。请广大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①要甄别录取通知书真伪。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其他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也在组织生源,如自学助考班、成人高校考前辅导班、网络学院、国际合作办学等,也给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有些考生可能会收到多个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定要登陆湖北招生信息网或到县市区招办查询、核实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查询的信息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包括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就是经过省招办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否则,就不是普通高校正式录取后的通知书。 ②注意查收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根据教育部规定,省招办根据核准后的录取新生名册打印每个考生的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招办录取专用章,随录取新生名册一并寄发高校。高校将考生录取通知书和省招办提供的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信息确认表便于考生识别真假录取通知,遏制少数高校在体制外招生和中介招生诈骗行为。 ③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没有学籍,不能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的学历文凭。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管理规定,凡未经生源所在地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湖北考生只有经湖北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后才能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的学历文凭。 ④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发现招生诈骗,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12.录取不报到将被记入下一年度考生电子档案。 从今年开始,省招办对录取后不到学校报到的考生,将其不报到的情况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如果考生下一年度参加高考,则提供给高校录取时参考。建议考生珍惜录取机会,不要轻易放弃录取,不要轻易选择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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