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7年高招政策热点问题解答
日期:2009-07-22 00:00
积极报考京外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对报考京外普通高等学校考生实行鼓励措施。 第一,从1998年起凡是京外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考生,将由北京市人事局免费发放“京外普通高等学校北京生源学生就业联系卡”。学生在毕业的当年凭联系卡到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求职登记。登记表由学生本人填写后直接寄送到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由中心建立“京外高校北京生源毕业生信息库”。 第二,从1998年起被京外院校录取,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如毕业生本人愿意,均可回北京就业并迁回户口。对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由学校直接与北京市人事局联系,由北京市人事局负责推荐就业并将其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 第三,京外高校线上生源不足,学校同意,可分别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按志愿适当降分提档。降分幅度一般掌握在10分以内。 问:在外地读书的北京户籍学生怎样参加高考? 答:在外地借读的北京户籍考生应回北京参加高考,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由本人持所在借读中学的学历证明信、借读学校所在地区教育行政会考部门的会考成绩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报名考试费,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根据区、县招办规定,将本人档案及时邮送到报名单位。 6月初,报名单位将发《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在6月7日至8日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考生本人须回京参加体检,如果未能参加本区、县招办组织的体检,可于6月10日至11日参加全市的补检。 《中国教育报》2007年5月8日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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