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新课程标准高考撩开面纱
日期:2009-07-22 00:00
新课标高考将极大地推动我国的高考改革 本报记者 张学军 摄2007,新课程标准高考撩开面纱――访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应书增□体现新课标教学倡导的多样性和选择性,体现学生个性化发展 □新大纲在新课标的范围内只做减法,不做加法 □注意发掘考生观察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004年,山东、宁夏、广东、海南4省区作为全国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首批实验区进入实验。时光荏苒,日月如梭。明年这4个省区的高三学生将作为新课程方案的第一批考生走进高考考场。近日,教育部2007年新课程高考大纲已经出台,4省区的新高考方案也陆续通过了教育部的评审。 随着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逐步推广,参加新课程改革的省区逐年增加,2005年新增江苏,2006年又增加了天津、浙江、福建、安徽和辽宁5个省市,到目前共有10个省市参加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涉及的考生大幅度增加。这次新课标高考大纲及4省区的高考方案的出台,不仅关系到4个省区明年的高考,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预示着今后新课标高考的走向。新课标高考怎样考,新课标高考方案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不仅实验区的考生、教师和家长十分关心,也引起了全社会的共同关注。日前,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应书增。 新课标高考大纲呈三大亮点 记者:在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下,教育部2007年新课标高考大纲已正式出台,比起现行的高考大纲,新大纲有哪些特点? 应书增:多样化、选择性和探究性,让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是这一次高中新课程改革的亮点,而新的大纲在维护统一考试的前提下,尽可能反映新课标教学中倡导的这种多样性和选择性,体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以前考试大纲要求所有题目都是必做题目,现在新大纲增加了选考内容,在选考的范围内,考生有选择性,可以选做部分题目,只要必考与选考的分值总和达到规定即可。新大纲的选考模块原则上对应新课标教学的选修模块,选考内容基本上在选修的范围内,但选修与选考并不是完全对应的,有些内容虽是选修,但我们认为很重要的话,也列入必考范围。例如,物理学中的力学、电学,是理科生具备完整的物理知识所必需的,是应该掌握的,尽管它们有可能是选修内容,但也将其列入必考范围。当然,现在还存在一些技术问题,比如,跨模块做题怎么办,选考题目做多了,分值如何计算,这些都是考试中应考虑的问题,应当在各省市的考试说明中解决。 其次,新大纲被规定在新课标的范围之内,而各省市的考试说明,以及考生选考的科目又在新大纲范围之内。打比方说,如果新课标是一个大圆的话,那么新大纲就是一个中圆,各省市的考试说明则是一个小圆,考生答题的范围要比小圆还小,因为他们只选几个少数的固定模块。新大纲不可能事无巨细地包罗新课标的方方面面,它的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尽可能地减轻学校、学生的负担,可考可不考的内容不考。一句话,新大纲在新课标的范围内只做减法,不做加法。 第三,新大纲吸收了新课标的能力要求。新课标提倡探究性学习,新大纲在试题设计中注意发掘考生观察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拿物理学科来讲,观察事物现象、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对于考生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作为一个理科生,要创新,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发现问题。举一个例子:早晨、中午、傍晚看到的太阳的颜色是不一样的,早晨看到的太阳是红色的,中午看到的太阳则是白炽的,傍晚看到的太阳又是红色的,如果能够发现这些现象,进一步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不同,这样才具备探究的能力。新大纲更多地要求通过问题、实验得出结论,这样正体现出新大纲对考生能力的要求。还需要指出的是,新大纲的能力层次要求是最低的要求,具体到各省的考试说明的要求,可以在最低要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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