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广州市2007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办法出台
日期:2009-07-22 00:00
专业术科考试。 六、注意事项: 1、报考高等职业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入学时由招生学校审核毕业证原件。往届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考试中心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考生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毕业证及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复印件放入档案。 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已报名参加2007年1、4月份组织的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输入参加这两种证书考试的准考证号。 2、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的输入法输入,的确找不到的汉字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 3、户口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一律回本省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我省也不办理户口在外省的考生借考事宜。省内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特殊情况需在我市借考的,应征得借考区(县级市)招考办同意,方可借考。借考考生在市属高校录取时按户口所在市划定的分数线参加市属高校录取。各区(县级市)招考办须严格审核考生户口,并在网上准确修改借考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4、报名时考生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相一致,不得使用曾用名和别名。 5、具有本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无须办理借考手续。 七、体格检查 1、4月6 日:考生领取《体检通知》。应届生在就读学校领取《体检通知》,并由学校集中收取体检费交给体检医院;社会考生到本区(县级市)报名点领取《体检通知》,体检费在体检当天交体检医院。 2、4月16日-20日:普通高考考生体检。 3、体检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体检期间考生家长不得陪检, 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责任自负。 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下发的通知为准。 填报志愿的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注意广州招考网发布的2007年普通高考信息。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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