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首页 美考资讯 刷新 登陆
宁夏公布今年高考招生规定
日期:2009-07-22 00:00
人为组长,教育、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建立检查、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分工负责审查在当地报考的考生报名资格。 高考人员报名条件 据了解,高考报名人员的户口和学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考生及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报名截止之日起算),有合法固定住所,考生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宁夏学院完成规定的学制;考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6年以上(含6年,从报名截止之日起算),有合法固定住所,考生高中阶段在区外借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考生在宁夏有连续12年以上(含12年,从报名截止之日起算)常住户口,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学籍均在宁夏并在宁夏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考生在宁夏有2年以上(含2年,从报名截止之日起算)常住户口,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经组织人事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引起的高层次人才。 来宁投资经商2年以上(含2年,从报名截止之日起算起),经评估确认,近2年各种固定资产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或近2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10万元以上的人员,其子女在宁夏有常住户口,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来宁投资经商3年以上,经评估确认,近3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或近3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人员,其子女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且在宁夏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 今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坚持和完善招生“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将需要公开的事项包括所要公开的项目、内容、责任主体和方式等进一步细化、形成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制度和体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高校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防止个人说了算,杜绝“暗箱操作”,确保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 据了解,我区的高校招生工作将由宁夏考试院及时将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有关情况向新闻媒体通报,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李锦 )

2/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美考资讯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2/23 0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