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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7-22 00:00
的基础上,对保送生进行考核和资格审查,并最终确定录取与否。不予录取的,高校应将考生材料退回其所在中学。  高等学校可派人(持介绍信)到省招办办理审批手续,也可将有关材料寄至省招办委托代为办理(须有委托函)。  (五)我省录取审核工作安排在5月中旬进行。高等学校将拟录取的保送生名单按时报省招办,省招办在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向全社会公示(网址:www.heao.com.cn)。经审核无误后,办理录取手续,最迟5月20日前必须办完审核及录取手续,过期不再办理。  经省招办审核批准录取的保送生,由录取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保送生(含小语种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履行报名手续。符合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在未接到高校录取通知书之前,要做好参加2006年高考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招办和有关中学要对这部分学生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采集考生信息,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凡未履行2006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学生,不能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核手续。  被确定录取的保送生(含小语种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名单,由省招办5月30日在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上通知各省辖市招办。被高校录取的保送生,不得再参加高考,由各省辖市招办收回被录取学生的准考证。  四、工作纪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办、有关高校和中学要加强对本年度保送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有关规定。在保送生的选拔和录取过程中,要严格程序,责任到人。对违反有关招生规定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二)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有关精神和要求,报送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中学推荐的保送生要做到计划公开、条件公开、人选名单公开、录取名单公开,推荐和拟报批名单必须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以上。高等学校要在本校网站公布有关招生章程,公示入选名单和录取名单;省招办在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录取名单。  (三)推荐保送生要做到优中选优,不得推荐不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学生给高校。一名保送生只能推荐到一所高校,对一名学生同时推荐到多所学校、造成高校保送生计划落空、影响我省中学和招生信誉等问题的,取消学生的保送资格,并追究中学的领导责任。  (四)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骗取保送生资格者,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已经保送入学者,要坚决清退。对参与舞弊和办理审批保送资格时把关不严没履行责任者,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严肃处理。  请各省辖市教育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各级招办和有关中学。附件:1.河南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推荐表(略)   2.河南省2006年普通高校非通用语提前招收考生登记表(略)   3.河南省2006年普通高校保送生信息数据库结构(略)   4.河南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名册(略)二OO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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