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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做好2006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7-22 00:00
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 1 号);梅州、惠州、中山、清远、河源等市的考生安排在广东工业大学东风东路校区(广州市东风东路 729 号);潮州、汕尾、肇庆、云浮、茂名、揭阳等市的考生安排在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考前或视各市实际报名人数再作调整)。考生须于 2 月 25 日下午 到考点缴交报考费及熟悉考场环境。 四、全省统一考试的术科考试成绩及院校专业单独组织考试的术科考试成绩的适用范围 全省统一考试的音乐专业术科考试成绩、美术专业术科考试成绩适用于全省艺术院校(专业)(单考院校及专业除外),及未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省外院校各相关专业录取。经省招生办批准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院校或专业的术科考试成绩,只适用于本院校或本专业。未经省招生办批准的院校不得单独组织术科考试和加试。 五、填报志愿 凡拟 2006 年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 [ 含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 ] ,必须向广东省招生办申报招生生源计划,并由广东省招生办 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凡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艺术院校(专业),不得招收广东省生源。广东省的艺术类考生,不得报考未经省招生办公布的艺术院校(专业)。 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和方法,与其他科类相同。 达到术科统考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认可统考成绩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取得院校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六、文化课考试和录取 凡报考美术专业、音乐专业术科考试的考生,还须参加文化课考试。广东省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 3+ 历史”,即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个别学校若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与广东省招生办联系,并向社会公布。 考生应按院校要求并经 广东省招生办 公布的科目备考。 广东省艺术院校录取新生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的院校,文化课和术科的录取分数线由省划定;由学校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院校,文化课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及广东省具体情况划定,术科分数线由院校划定并报省审定。 报考广东省艺术院校(专业)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和术科考试成绩达到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广东省招生办将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 到低分提供考生档案给院校择优录取。 报考外省艺术院校(专业)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根据广东省统考成绩合格( 31 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除外)且该艺术院校术科考试合格名单,结合广东省文化课考试录取分数线,投档给有关院校录取。 七、考点联系方式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华南师范大学 020 - 85211098 , 85213484 ( fax )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 510631 广东工业大学 东风路校区 020 - 37626233 , 37628404 ( fax ) 广州市东风东路 729 号 510090 广州大学 桂花岗校区 020 - 39366232 , 86237577 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 1 号 510405 华南农业大学 020 - 85280082 , 85283652 , 85281806 ( fax )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 510640 星海音乐学院 020 - 39363636 , 39363666 ( fax ) 广州市先烈东横路 48 号 510500 附件 2 : 2006 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专业)招生工作进程表 工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 完成期限 制定 2006 年艺术专业招生工作意见 省招生办 2005 年 12 月 25 日前 印发 2006 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及术科统考大纲 省招生办 2005 年 12 月底前 成立音乐专业术科考试命题小组,命题印题 省招办 考 点 2 月 10 日前 成立美术专业术科考试命题小组,考试准备 省招办 考 点 2 月 20 日前 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 高考报名点 2 月 13 日 - 19 日 音乐术科乐理考试 考 点 2 月 25 日 音乐术科面试 考 点 2 月 2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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