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贵州大学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发放分数线
日期:2009-03-31 08:00
各考生、家长: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1:4的发放比例,经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后决定,我校2009年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以及全省统考的舞蹈学专业拟按以下分数发放合格证。 层次专 业省内计划数科技学院计划合格分数合格证发放人数划线比例本科音乐表演声乐18228731:4.05管弦8225321:4民乐12180511:4.25键盘7197291:4.14音乐学少数民族音乐15213601:4表演251941021:4.08播音与主持艺术26401622711:4.1导 演6197261:4.33划线原则1、按照教育部规定的1:4比例2、以最接近规定比例的整分划定合格分数专业层次省内计划数合格分数合格证发放人数划线比例舞蹈学本科851723451:4.05专科1361051941:1.4(生源不足)划线原则1、按照教育部规定1:4比例2、以最接近规定比例的整分划定合格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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