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吉林省高招各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通知
日期:2008-06-30 08:00
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二○○八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各科类、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文史类重点本科(第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65分。普通本科(第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97分。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第三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3分。理工农医类1. 重点本科(第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69分。2. 普通本科(第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93分。3. 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第三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10分。文科体育类 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84分。理科体育类 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30分。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为310分。 艺术类教育部批准的36所本科艺术类院校,由学校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文科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298分文科艺术类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242分理科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296分理科艺术类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246分公安、司法专科院校体检线公安、司法类高等专科学校体检、面试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300分。公安、司法类高等专科学校体检、面试文科最低控制分数线:3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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