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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舞蹈学院2008年招生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日期:2008-07-08 08:00
关于北京舞蹈学院2008年招生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我院作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的有关规定,实施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结合今年我院各专业的考生成绩,将我院2008年各专业的招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如下:专业方向最低录取控制线说明表演(芭蕾舞表演方向)(中国古典舞表演方向)(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方向)210分(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高考成绩增加20分)表演(芭蕾舞表教合一方向)(中国古典舞表教合一方向)(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教合一方向)(国际标准舞方向)230分表演(音乐剧方向)260分表演(服饰表演方向)240分舞蹈编导(中国舞编导方向)(现代舞编导方向)260分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方向)350分(专业校考成绩前3名者高考成绩增加25分)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服装设计方向)320分舞蹈学(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400分(英语≥85分,英语+语文≥180分)舞蹈编导(电视舞蹈方向)380分(英语≥70分,英语+语文≥160分)公共事业管理(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方向)430分(英语≥95分,英语+语文≥190分)特别说明:针对广东、江苏高考科目及分值,按以下折算公式确定各专业分数线:我院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广东(600分)或江苏(440分)高考总分高考总分(750分)北京舞蹈学院招办 200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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