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7年普高招生第一阶段各批录取控制线公布(含美术类)
日期:2007-06-24 08:00
校志愿。 考生上交志愿表(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报名地招生办公室规定为准。考生对所填志愿必须按报名地招生办公室规定的程序由本人亲笔签字确认。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希望广大考生按规定要求填报志愿,避免出现差错。 在填报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前,考生可到当地招生办公室规定地点查询本人的录取状态,了解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招生专业及人数。各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间请见《考试证》背面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表。 2、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的资格线 为加强对填报高考志愿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实效,根据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考虑有关艰苦行业或专业、有关院校在省控线上生源不足而可能降分录取等因素,确定我省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普通类考生为文化 分529分(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科班的除外);体育类考生为文化430分,专业 60 分;艺术类考生,省统考专业为文化270分,专业统考成绩 130分。艺术专业由高校校考的,文化270分,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报考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五所院校不受此限制。 达到我省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应根据本人高考成绩和省招委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等情况,正确把握高校及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单科考试成绩和体检等方面的要求,慎重填好各批次高考志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有关要求已在今年的《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三、录取工作 1、关于录取时间安排。 提前批高校录取时间为7月7日至7月17日,其中体育类、艺术类民办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8至23日;普通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6至21日;普通类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22至27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独立学院等)为8月6日至11日;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为8月12至18日;普通类第一批高职(专科)院校 8月15日至20日录取;普通类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时间为8月21至26日;有关高职(专科)院校的后期补录工作将另行安排。 2、关于录取政策。 今年我省的招生录取政策基本稳定,仅有以下几点与去年有所不同:①将公办本科院校的师范专业放在提前录取批次。②体育类和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③对民办本科学校、独立学院录取新生在寄发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增加寄发录取信息确认表。 高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5门科目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由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并根据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总分,或按语文、数学、外语和专业选科4门总分,或按5门科目总分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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