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07年艺术、体育类招生文考成绩控制分数线确定
日期:2007-06-27 08:00
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文考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本科 1. 美术类(含舞美、化妆、动画、摄影等) 总分325分 2. 音乐类 ①音乐师范(含音乐舞蹈类专业) 总分300分 ②音乐非师范(含音乐表演及理论作曲类专业) 总分220分 3. 表演类(含影视戏剧表演、播音主持类专业) 总分290分 4. 舞蹈、时装表演类 总分200分 5. 编导类 总分330分 6. 美术职教师资 总分260分 7. 音乐职教师资(含音乐舞蹈职教师资) 总分190分 8. 体育类专业 总分325分 二、高职(专科) 1. 美术类(含舞美、化妆、动画、摄影等) 总分215分 2. 音乐类 ①音乐师范(含音乐舞蹈类专业) 总分220分 ②音乐非师范(含音乐表演及理论作曲类专业) 总分180分 3. 表演类(含影视戏剧表演、播音主持类专业) 总分180分 4. 舞蹈、时装表演类 总分160分 5. 编导类 总分230分 6. 美术对口高职 总分130分 7. 音乐对口高职(含音乐舞蹈对口高职) 总分130分 8. 体育类专业 总分2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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