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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07年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
日期:2007-04-23 08:00
四川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确定  记者从省招办获悉,我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一、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80分,素描、色彩单科成绩均不低于90分,速写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专科总分240分。二、音乐类专业  1、音乐师范类专业  ①音乐教育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75分;专科总分240分。  ②音乐舞蹈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55分;专科总分230分。  2、音乐非师范类专业  ①理论作曲类(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本科总分220分;专科总分205分。  ②音乐表演类(含器乐、声乐、歌剧等)专业:本科总分29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专科总分265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三、表演类专业  1、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325分;专科总分305分;  2、播音主持类专业:本科总分240分;专科总分210分;  3、舞蹈类专业:本科总分285分;专科总分255分。  4、时装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320分;专科总分280分。  四、编导类专业  编导类专业:本科总分220分;专科总分200分。  五、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本科总分70分;专科总分65分,三州考生总分55分。  注:体育类专业总分满分为100分,播音主持、编导类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其它各类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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