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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北京舞蹈学院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日期:2007-07-08 08:00
关于北京舞蹈学院2007年招生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我院做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6]10号)文件:《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结合今年我院各专业的考生成绩,将我院2007年各专业的招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如下: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表演专业(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方向)205分185分(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芭蕾舞表教合一方向)(汉唐古典舞方向)(中国古典舞表教合一方向)(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教合一方向)(国际标准舞方向)(服饰表演方向)230分210分 (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表演专业(音乐剧方向) 245分225分(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舞蹈编导专业(中国舞编导方向)260分240分(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舞蹈编导专业(电视舞蹈方向)360分(英语≥70分,语文≥90分)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服装艺术设计方向)(舞台美术设计方向)320分舞蹈学专业(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390分(英语≥85分,英语+语文≥180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方向)425分(英语≥95分,英语+语文≥190分) 北京舞蹈学院招办 2007年7月3日北京舞蹈学院招生录取原则1、凡我院录取的考生,必须取得我院专业校考考试合格证。2、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者(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方向)、舞蹈编导专业(电视舞蹈方向)、舞蹈学专业(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还要分别达到该专业的《语文》和《英语》单科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北京舞蹈学院招办 200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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