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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地区录取最低控制线
日期:2007-07-11 08:00
  各位同学我校上海地区第一志愿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2007年我校在上海地区第一志愿录取最低控制线(排名)公布如下,请考生对照查询。   考生也可拨打声讯电话查询详细录取结果。固定电话拨打16862307;手机用户拨打12590123。科类文科理科备注雕塑1183.8228按专业大类(纯美术类),根据美术统考成绩(专业分)统一排名,再根据专业志愿分配(调剂)录取。雕塑2237 绘画296279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等)590.56584.44按照高考文化分与美术统考分各占50%的比重合成总分(综合分),根据专业大类(设计类)统一排名,再根据专业志愿分配(调剂)录取。艺术设计(产品设计等)745.04636.88艺术设计(服装设计等)566.52645.56动画622.04760.68摄影621.68687.2艺术设计(时尚传播)377397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文化分)排名录取。广播电视编导525.5551.5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加上编导统考成绩合成总分排名录取。表演(影视表演)至专业考试排名第53名(男生)、第52名(女生)。按照专业考试排名次序,分男女分别排名录取。表演(模特)至专业考试排名第30名按照专业排名次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至专业考试排名第30名。按照专业排名次序录取。注:1.艺术设计类综合分算分办法:综合分=美术统考分*1.4+文化分2.根据录取规则是否相同划分专业大类,专业大类之间如没有录满则可另行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后根据新专业类别的录取规则重新计算排名分数。3.英语小分及专业考试要求等详细录取规则见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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