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长春师范学院湖南艺术类录取线
日期:2007-07-11 08:00
2007年我院在湖南艺术类招生工作现已结束。录取情况如下: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原则:按各省计划数的1:1.5投档。投档后,按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总和排序择优录取。 投档线:414分(文化成绩) 录取线:759.6分(文化成绩与专业综合成绩) 录取数:7人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原则:按各省计划数的1:1.5投档.投档后,线内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投档线:402分(文化成绩) 录取线:316.9分(专业成绩) 录取数:3人 美术学录取原则:按各省计划数的1:1.5投档.投档后,线内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投档线:325分(文化成绩) 录取线:153分(专业成绩) 录取数:5人 艺术设计录取原则:按各省计划数的1:1.5投档.投档后,线内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投档线:325分(文化成绩) 录取线:155分(专业成绩) 录取数:6人 动画录取原则:按各省计划数的1:1.5投档.投档后,线内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投档线:325分(文化成绩) 录取线:154分(专业成绩) 录取数:2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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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5:27
